辽宁长安网讯 “我们是长海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现依法对你进行讯问……”2月20日下午,在长海县人民检察院远程审讯室里,检察官坐在摄像头前,向屏幕里的犯罪嫌疑人告知其享有的权利义务,核对案件事实和证据,对审查起诉阶段即将到期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远程提讯工作。
因海岛地理位置特殊,检察官办案出行受天气影响较大,长海县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的工作指导下,完成了远程提审系统建设,采用远程提讯方式履行检察职能。检察官可通过该系统进行远程讯问和证据展示,在同步制作电子笔录后运用“笔录展示”功能,经犯罪嫌疑人确认后进行电子签名捺印,实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确保整个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