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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警示教育点准穴位 持续抓好“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3-03-24 来源: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警示教育为学校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开了药方、列了清单、除了病灶,我们要照单抓药、照单施治、限时康复。”在近日召开的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警示教育大会上,学院党委书记深有感触地说,“作为学校‘一把手’和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我深刻反思学校政治建设现状,痛定思痛、以案为鉴,将下气力解决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频发的问题。”

  为巩固警示教育成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持续加强跟踪指导,定期研判学校政治生态,全方位了解学校选人用人、绩效分配、教师招聘、财务后勤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跟进整改落实情况,加快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认真剖析违纪违法案例,深入分析学校政治生态,发现相关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既反映出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扎实等问题,也暴露了上级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缺失,重业务管理轻党建责任落实等问题。

  为此,该纪检监察组创新警示教育的组织形式,变唱“独角戏”为“同台戏”,建立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共同对所属学校开展警示教育的联动机制,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在驻厅纪检监察组通报案件和对相关人员处理决定后,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提出整改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指出整改的重点并报请学校分管领导、业务部门对整改问题进行集体“会诊”,点对点监督、面对面指导、手把手帮带,共同查找问题根源、集中检视短板弱项、专题会商以案促改措施,就如何汲取深刻教训,怎样强化监督管理措施提出职能监督意见,以此压紧压实省委教育工委的主体责任和省教育厅的行业监管责任,贯通协同学校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责任。

  同时,在警示教育大会后,由学校按照促进学习、分组或教学单元组织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纪检监察组跟进监督、依据方案整改等方式持续抓好“后半篇文章”,防止“雨过地皮湿”“雷声大雨点小”等问题发生。

  “我们要把以案促改促治作为管党治党的重点工作、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措施,以零容忍反腐败为目标,强化‘不敢腐’的警示震慑;以制度建设为牵引,增强‘不能腐’的有力约束;以思想建设为基础,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将通过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促治,进一步提振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工的精气神,深度培育为政清廉、秉公用权的文化土壤,涵养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paizhudongtai_0320/118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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