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顺义区经济的大力发展,旧房改造、整村回迁和公寓房、共有产权房、商品房的不断推出,大部分人由平房搬进了楼房,这也衍生出一个新的问题——高空抛物,由高空抛物引发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多。
高空抛物的社会危害是巨大的。高空抛物从广义上讲就是指从高空抛下物品;从狭义上讲就是从楼房或其他建筑中向外抛掷物品。由于现在居住在楼房的人越来越多,加之人们的生活习惯或思想意识不尽相同,有部分人受住平房时习惯的影响,住楼房后随手扔东西的习惯难以改正;有部分人处于泄愤或激情由楼上向下抛掷物品,由此引发了许多悲剧,因高空抛物砸死砸伤人的事件屡屡发生,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危害。如:2020年,在我区某小区的二人因琐事发生争吵,二人先后将锅盖、洗漱用品等物从窗户往楼下抛扔,造成楼下车辆被砸。2021年,在我区某小区的一男子,为了寻求刺激,将装了自己尿液的矿泉水瓶从窗户往楼下抛扔,造成停放在楼下的车辆挡风玻璃被砸毁、路过行人被溅一身污物。我区这样的例子还很多,从小了说这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往大了说这是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以来,顺义公安分局共受理高空抛物类行政案件29起,刑事立案11起,其中刑事拘留3人,移送起诉1人。
3月17日上午,分局治安支队会同旺泉派出所在澜西园四区就打击查处高空抛物行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数十名市民参与其中,活动主要向市民讲解了高空抛物的危害、法律后果,结合案例进行重点提示。最后,民警到部分高层住户家中进行入户宣传。市民表示全力支持公安机关工作,从自身做起,杜绝高空抛物,做守法公民。
开展“严厉打击高空抛物宣传活动”
高空抛物不仅对他人的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危害,对个人和家庭也会因触犯法律而影响终身。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对虽未造成特定人重伤、死亡结果的发生,但却扰乱公共秩序,如通过高空抛物的形式多次对行人进行拦截、恐吓,情节恶劣的,或者通过高空抛物行为任意毁损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予以惩处。
高空抛物是“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为了减少高空抛物带来的危害,作为顺义区的每一位公民,都应该从自我做起,克服侥幸心理,自觉抵制高空抛物行为;及时清理自家阳台等室外悬挂物品,经常检查窗户、空调支架是否牢固;加大对高空抛物行为的监督,积极引导家人及亲朋好友严禁高空抛物;对小区内高空抛物行为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的行为,积极拍照、录像,协助公安机关对此类人员的打击处理。
做文明人,行文明事,拒绝一切高空抛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