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王泳婷3月17日报道:在今年的长宁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上,由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牵头长宁区广告协会制定的《电商主播直播用语规范》团体标准正式对外发布。
此次发布的《电商主播直播用语规范》是上海首个关于电商主播直播用语规范的团体标准,由长宁区内6家参与制定的直播企业——美腕、百秋、乐芙兰、拼量、彩贝壳、知定堂的代表共同签名并发布。
据了解,《电商主播直播用语规范》标准规定了电商主播直播过程中涉及的不同环节直播用语的要求,包括直播开场与结束用语、直播互动用语、商品和服务的宣传用语、公益宣传用语四个方面。
以网络直播为代表的在线新经济企业在长宁蓬勃涌现。在助力在线新经济发展的同时,直播中一些夸大宣传、无底线营销现象饱受争议。
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直播团标”的推出可以对法律法规中难以明确界定和规范的直播过程中的用语进行明确、清晰的要求和规范,能够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有效补充,也是是对网络直播活动相关的政府规章与管理要求的细化展开,可以更好地规范直播营销活动中的主播言语行为,有利于网络直播活动的健康有序发展和科学规范运行,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此外,长宁区坚持遵循市场规律,探索并建立了“协会牵头组织、政府规范引导、企业广泛参与、社会监督反馈”的工作机制。标准引导制定过程中,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为牵头组织方,并引入标准化专业技术机构,为团体标准的制定提供技术支撑。同时,鼓励企业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自主制定、自主承诺、自主实施,并自我公开标准,接受公众监督。
下一步,长宁区将持续致力于营造积极健康、合理消费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空间,促进网络直播营销行业的良性发展。
(长宁区市场监管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