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下午,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见证下,小丽(化名)向张阿姨诚心道歉,双方自愿签下刑事和解协议书,一场因家事引发的轻伤害纠纷最终得以化解。
原来,小丽是张阿姨的前儿媳,两人因探望孩子的问题产生矛盾,双方在争执过程中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张阿姨轻伤二级。该案移送至秀屿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认为,若案件以一纸冰冷的起诉书“一诉了之”,那双方矛盾可能永远得不到化解,受损的关系也无法修复,有再次发生冲突的可能性。
为此,承办检察官走访当地村居,了解双方家庭情况,多次与当事人从人情、法理多重角度进行沟通。经过检察官的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当事人最终消除积怨,小丽也取得了张阿姨的谅解,检察机关依法对小丽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对于农村因婚姻、家庭等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我们把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作为履职办案的重要任务,同时兼顾天理、国法、人情,依法对达成和解的案件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秀屿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郭瑞萍说。
近年来,秀屿区检察院综合考量法、理、情,创新“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力争办好每一起“小案”,推动更多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在源头、在诉前。据悉,轻微刑事案件“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实施以来,已成功办理刑事和解案件55件61人,有效修复破损的社会关系,提升群众满意度、安全感。(秀屿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