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金玉)日前,漳州市南靖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南靖县公安局、福建虎伯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福建省林业科技试验中心、南靖县林业局在虎伯寮保护区设立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实践基地,助力868株案涉野生兰花回归大自然。
2022年3月,村民张某受利益驱使,通过微信三次向邵武市的冯某非法收购刚采挖下山的野生兰花,并将花种植在自己经营的兰花场内。同年5月,警方在该兰花场查获868株野生兰花。经鉴定,涉案兰花均为寒兰,而野生寒兰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该如何妥善处理这批野生寒兰?受理案件后,南靖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立即联系福建省林业科技试验中心、南靖县公安局,先将这批野生寒兰寄养在拥有专业技术力量支撑的福建省林业科技试验中心。但是,寄养只能解决一时燃眉之急,长远之道在于给野生兰花寻找一个适宜其生长的环境。
为此,检察官积极与福建虎伯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南靖县林业局相关专业人员联系,了解到野生兰花自然生长环境为背阴、不积水、富含腐殖质的微酸性土壤。南靖境内山多林密,土壤肥沃,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无霜期长,日照时间久,适宜野生寒兰的繁衍。
于是,在南靖县检察院积极推动下,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实践基地成立。当天,在林业专家指导、人民监督员监督、公益诉讼观察员参与下,868株野生兰花被分批移栽到该基地,并由张某承担该野生兰花的移栽及后续养护等费用。至此,涉案野生兰花顺利“回家”。
下一步,南靖县检察院将继续与福建虎伯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福建省林业科技试验中心、南靖县林业局、南靖县公安局深入合作,充分发挥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实践基地功能作用,推进更多涉案野生动植物顺利、安全、有效回归大自然,同时,面向社会提供生物多样性研学和法治教育,让群众从保护中充分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