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探索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
——激活企业发展“一池春水”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陈敏
进入新时代,如何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加强知识产权全方位综合性司法保护?面对新发展阶段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新要求,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聚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痛点难点问题,强化能动履职,探索创新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协作配合机制,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激活企业发展“一池春水”,以务实笃行的本色交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检察答卷。
典型案例引领
推动办案提质增效
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是中国碱性锌锰电池的龙头企业,先后开发出200多项达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其所拥有的“聚能环”注册商标为国人广泛知晓,盛名之下,侵犯南孚企业知识产权的案件屡屡发生。
2019年至2020年,邓某麟等人为牟取不法利益,在未取得南孚公司授权情况下,非法制售南孚电池标识,累计制售假冒南孚电池5号、7号等电池标识2.5亿余件。延平区检察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积极引导侦查,将本案认定的犯罪数量从500万余件大幅增加到2.5亿余件;同时,还发现犯罪嫌疑人参与非法制售商标标识,对于侦查机关未移送起诉,依法予以追诉,实现全链条打击。
“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能激励检察人员更加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依法能动履职实现高质量发展。”延平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魏莉介绍说,近年来,该院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36件58人,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其中重点打击侵犯全国知名品牌南孚“聚能环”注册商标16件24人,办理一批具有引领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件。
能办案办好案是检察机关最好的名片,延平区检察院在典型案例培育成绩单上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目前,该院办理的陈某虎等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办理的邓某麟等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入选2021年福建省检察机关十大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构建长效机制
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抓好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发展才有“硬支撑”。去年以来,延平区检察院以办理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所发现问题和经验做法为基础,探索创新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协作配合机制。
2022年4月25日,延平区检察院与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关于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协作配合机制》(以下简称《机制》),全力推进延平区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发展,对知识产权形成各领域、多维度的综合性保护。
自《机制》运行以来,该院推行检察一体化机制,聚合检察资源,监督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接收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提出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申请、当事人提出的法院生效民事、行政裁判的申请,并转本院相关部门受理审查。
此外,延平区检察院发挥跨单位一体化办案优势,推动案件依法快办、快结、快侦、快审,解决企业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问题。
在推进案件办理的过程中,该院还及时掌握涉案动态信息,加强与企业沟通交流,把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到诉讼各个环节。同时,通过释法说理,教育劝说犯罪分子,促使其退赔违法所得,最大限度挽回企业损失。
强化部门联动
提升法治宣传质效
“您知道什么是知识产权保护吗?”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
每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期间,延平区检察院都会联合多部门持续开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宣传工作。这是该院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联合宣传工作机制,活动借助新闻媒体宣传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方面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讲解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关切和期盼,提升公众知识产权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该院还与多部门联动推动案件办理。
“联席会议机制”构建各部门协调配合、通力合作的平台;“线索移送机制”防止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情形、将犯罪案件降格处理;“案件协调、移送机制”解决检察监督线索来源渠道有限的问题,并对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的知识产权案件进行有效监督……这些机制是《机制》中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的有益探索,是做好“行刑衔接”工作的基础,有力地推进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职能的衔接配合,增强部门间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延平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持续探索创新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