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载运危险物品,应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近日,就有一名驾驶人违法驾驶未悬挂警示标志的危化品运输车,被依法罚款并记分。
近日,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东马圈大队在武宁路京塘公路沿线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时,发现一辆拉载着涂料的危化品运输车未悬挂警示标志。经核查,该车警示标志就放在车上,驾驶人觉得挂不挂都无所谓,行驶途中只要确保号牌清晰完好即可。交警对驾驶人讲明法规相关规定后,依法对其运载危险物品时未悬挂警示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
交管部门提示,危化品即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毒害、腐蚀、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公安机关对危化品的运输始终予以高度重视,严格依法管理,在此提示相关驾驶人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行驶,在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基础上,还应提前检查车况,杜绝“带病车”上路隐患,运输途中避免疲劳驾驶,发生突发状况时按照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操作规程进行妥善处置,避免对周围车辆、人员及环境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