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消费者饮水安全,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开展了现制现售饮用水专项监督活动,针对周边环境脏乱、无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不及时更换过滤设备等安全隐患发出检察建议11份。
3月10日,凌河区检察院会同凌河区卫生健康局、凌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联席会议,围绕饮用水安全问题,压实目标任务,促使各职能监管机关同向发力。同时邀请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参加听证会,聚力全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并助推全区饮用水行业治理。
凌河区检察院也以此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以“我管”促“都管”,与政府职能部门建立有效沟通联系机制,推动建立多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规范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确保“健康水”成为“放心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