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帮助我们揪出了内部的‘蛀虫’,及时挽回经济损失,今后我们会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廉政教育,也希望检察机关一如既往地关心我们企业发展!”日前,丹东市振安区某企业负责人向前来回访的检察官动情地说道。
今年年初,该企业一名员工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的同时,针对民营企业对内部反腐工作不够重视、廉政风险评估机制不够完善的情况向该企业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企业从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关键岗位用人制度、强化员工廉洁教育等方面入手,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最大程度减少因个别员工违法给企业长期发展带来的损害。该企业针对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也进行了积极的整改回复。
为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现状,调研企业对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做好民营企业保护的“后半篇文章”,日前,振安区检察院检察官主动开展整改回访。
办案检察官详细询问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查看了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审查监督机制、廉政风险评估机制与公司关键岗位用人考察机制的文件,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全面了解企业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法治需求,并向该企业详细介绍了检察院在生产经营、法律维权等方面的涉企职能。企业负责人表示,此次检察机关回访,为企业进一步规范经营提供了方向和思路,企业将进一步加强内部建设,强化法治意识,依法依规经营。
此次回访不仅“检验”了涉案企业的整改成果,也进一步拉近了“检企”距离。振安区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增强服务企业发展精准度,以案后治理的持续追踪问效,弥补企业监管漏洞,推动民营企业内部腐败问题的治理,全力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