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顺市关岭自治县纪委监委在开展村集体“三资”监督中发现,岗乌镇简庄村原村主任助理丁某某在参与售卖村合作社生猪时,私自收取售猪款7500元未归还合作社,损害了村集体利益。目前县纪委监委已对其立案审查。
乡村要振兴,必须看牢村集体“钱袋子”。今年以来,关岭自治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围绕村集体“三资”管理、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等问题,统筹协调基层监督力量,紧盯关键要害精准靶向施策,着力破解“三资”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全力护航乡村振兴。
县纪委监委制定下发《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集体经济监督检查的通知》,明确聚焦侵占挪用集体经济、伪造资料骗取资金、集体资产有无流失、违规违法处置集体资源等5个方面,靶向监督,跟进监督,切实提升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方向找准了,监督力量也得跟上。县纪委监委建立“牵头委领导+室+乡镇(街道)+村”四级联动监督机制,形成委领导带队,室“出题”,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与村级民生监督员共同“答题”的监督模式,成立4个专项督查组,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全县154个村(社区)资金、资产、资源使用和监管情况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发现你单位‘三资’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请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通过下发整改督办函,由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统筹监督整改,村级民生监督员日常跟踪问效,推动查纠整改走深走实。对典型问题线索,优先处置、直查直办、快查快办。
截至目前,下发督办函11份,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46个,移送问题线索4条,已立案1件1人。
此外,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在乡村一线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以下看上对县委组织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实施“点穴式”监督,督促各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举一反三整改问题,并通过建章立制的方式规范“三资”管理。目前已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村级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6项“三资”管理相关制度机制。
(安顺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