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沙龙 > 啥是“非法获取公民车辆位置信息”?全国首例该类案件在苏宣判

啥是“非法获取公民车辆位置信息”?全国首例该类案件在苏宣判

发布时间:2023-03-31 来源: 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

  停车信息、行车轨迹等个人信息,一旦泄露,会对车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重大隐患。然而近年来,就有犯罪分子盯上这一点,利用技术手段破解停车平台系统的安全防护机制,形成制作“黑客”软件、寻车、贴GPS、拖车等一系列的黑灰产业链。3月24日,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非法获取公民车辆位置信息”案,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6月起,被告人黄某伦、李某两人,明知他人从事非法寻车业务,仍制作、提供“JTC”等程序并从中牟利。非法寻车业务经营者利用两名被告提供的“JTC”等程序,可绕过某些停车平台系统的安全防护机制,非法获取车辆停车位置信息,或者根据客户需求在车辆底部等位置安装GPS设备,非法跟踪车辆行踪轨迹。被告人黄某伦就接受了寻车业务人委托,给指定车辆安装GPS设备。

  经统计,截至2022年5月归案,黄某伦非法获利113万多元,李某非法获利24万多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规定:“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停车信息及车辆行踪轨迹,反映特定自然人的生活、工作等活动情况,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应受法律保护。两名被告人明知他人非法获取公民车辆位置信息并从中牟利,仍制作软件程序,供他人使用,情节特别严重,且黄某伦还参与了给指定车辆安装GPS等下游犯罪。两人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法院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黄某伦、李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和三年三个月。

  据了解,该案涉及的非法寻车业务人、安装GPS人员、拖车人员等已陆续归案,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46/2023-03/29/content_1264480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