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里的日子,与社会隔离、与亲人分离,令人痛苦万分。监狱服刑方式让我明白自由的可贵,更体会到触犯法律的后果……” 3月28日,在云梦县检察院联合城关司法所举行的矫正对象集中点验会上,假释人员黄某现身说法,给35名城区社矫对象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现年35岁的黄某,云梦人,2020年6月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在浙江金华监狱服刑期间,因认罪悔罪、积极改造、表现突出,2022年7月被金华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假释,到云梦县接受社区矫正。
点验会上,黄某变身“主讲人”,讲述了自己的犯罪、狱中生活、劳动和学习等经历,以及在狱中对自由的渴望而积极改造,并最终得以假释的“心路历程”。他将“高墙外”与“高墙内”的改造作对比,向其他社矫对象呼吁:“希望大家好好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自由生活,要好好珍惜党和人民给我们接受社区矫正的机会,更要积极接受矫正教育,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云梦县检察院检察官和县司法局社矫管理中心、城关司法所负责人结合刑假释人员的现身说法,告诫在场社矫对象要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认真悔罪,改造自身,顺利解矫回归社会。3名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员受邀参加活动。
黄某现身说法引起与会社矫对象的共鸣,给他们敲响了警钟,纷纷表示一定珍惜在社区服刑的机会,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积极矫正,向善自新,重新做人。
近年来,云梦县检察院不断创新管理方法,变“被动”讲法为“主动”说法,组织辖区内矫正对象开展“现身说法”警示教育活动,使社矫对象进一步端正了矫正态度,增强了悔罪意识,达到了警钟长鸣、治病救人的目的。
稿件来源:云梦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