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铮滢)3月27日上午9时许,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某犯贪污罪、受贿罪一案,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区纪委监委组织20余名干部到庭观摩并现场参与廉政教育活动。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款,数额较大;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并实行数罪并罚。庭审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贪婪把我引入了深渊,我对不起党和组织,对不起人民,我认罪认罚。”被告人陈某某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深深地忏悔。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法律红线不容触碰,要时刻坚守理想信念,在党纪国法面前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认真剖析了职务犯罪发生的根本原因,对旁听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此次庭审,通过现场旁听方式,把身边的“反面教材”变为廉政教育“活教材”,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让旁听者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面对面感受法律威严,把职务犯罪庭审现场打造成廉政教育现场,帮助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廉洁意识,提升“拒腐防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