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健涌 彭跃华) “我们一直都联系不上陈某,以为工钱肯定要不回来了,没想到福安法院这么快就帮我们要回了血汗钱,真是太感谢法院了。”近日,农民工雷某、钟某收到部分被拖欠的工钱后,既意外又充满感激。
2021年,陈某承包祠堂工程,雇佣雷某、钟某,工程结束后,陈某仅支付部分劳务款,余下的15125元以各种理由拖欠不付,后来一度失去联系。2022年9月2日,雷某、钟某将陈某诉至福安法院,要求其返还拖欠的劳务款。福安法院经审理,判令陈某返还结欠雷某、钟某的劳务款15125元。
判决生效后,陈某仍拒不返还拖欠的劳务款,雷某、钟某于今年2月17日向福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后,未发现陈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且陈某拒不沟通协商。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福安法院启动联动执行机制,请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被执行人陈某下落。3月22日,公安机关反馈被执行人陈某在霞浦县某地现身,福安法院执行局立即派警赶往该地将陈某拘传回法院。经执行法官说服教育,陈某认识到了自己拒不执行的错误,立即筹措资金,当场支付了劳务款5100元,并承诺在3个月内还清拖欠的剩余劳务款。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