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针对象山县新桥镇狮子山桔场“旱改水”项目工程款流失问题的专题复盘会议在新桥镇政府举行,城建、财政、纪委等相关科室人员以案为鉴,集体自查自纠,科学分析存在的审计漏洞,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弥补缺漏。
这场专题复盘会议源于2022年查处的俞某某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经审查,俞某某在担任新桥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款结算审核过程中,伙同项目施工负责人,私自刻制县财政局印章,伪造二审结算审定意见书,骗取项目工程款52万元,通过虚造设计项目和虚增设计费方式,侵吞公共财物4.9万元,并且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好处费共计31.51万元,最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在审查调查中,我们发现这起案件背后存在严重的监管缺位问题。”办案人员介绍,“俞某某案的造假手段十分低劣,仿造的二审结算意见书漏洞百出,却被作为新桥镇‘旱改水’工程款结算依据,经过财政所长、城建副镇长、镇长的层层审核后,资金得以拨付,可见内部监督形同虚设。”为深化标本兼治,象山县纪委监委向新桥镇政府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专题复盘会议由此展开。通过复盘,新桥镇政府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党纪党规、廉洁从政等方面的警示教育,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23个,制订内部项目审计工作制度,推进项目工程款管理及内部审计审查规范化、制度化。
同类问题在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领域是否普遍存在?象山县纪委监委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以案件“小切口”推动行业“大治理”,督促县财政局牵头开展复核复查工作,对全县18个乡镇(街道)近三年已竣工结算的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体检,全面排查其中是否存在违法转包、审批不严等行为,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原地反弹、异点发生。截至目前,已对426个项目开展实地检查,发现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工程结(决)算、未按合同要求拨付工程款等问题40余条,并以“一项目一台账”问题销号机制督促各项目单位完成整改。
针对俞某某案件反映出的相关职能部门制度建设落后、监管平台信息不通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将问题“当下改”融入机制“长久立”,聚焦工程建设领域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督促发改、财政等职能部门修订出台《象山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象山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明确对项目管理、项目变更管理、项目资金管理以及财务管理等作出系统性规范,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升级打造后的象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预警平台也正式上线运行。“之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职能部门都有各自的监管工作平台,但信息互不相通、数据不能共享,造成监管盲区,让腐败分子有机可乘。”象山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介绍,升级后的大数据平台聚焦项目论证、招投标、施工、决算、资金拨付等五方面7个关键环节,梳理确定22个廉政风险预警内容,各监管部门通过平台对相应预警信息进行发送、整改、反馈、查办,实现项目建设全流程线上操作,跨部门协同监管。截至目前,已有18个项目纳入平台运行监管。
“从个案整治到行业共治,同类问题的排查、体制机制的完善、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为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管加上了‘安全锁’。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巩固落实制度建设及数字化应用成果,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的空间,推动政府性投资项目领域高质量发展。”象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象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