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郑弋 通讯员 钱敏)近日,苏州市吴江区出台《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助力经济率先整体好转的十项措施》,以执法监督硬举措护航“企业敢干”软环境,助力打造法治营商环境“吴江品牌”。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示范区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办法》,依法梳理、细化和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压缩自由裁量弹性空间,实施“类案参照”制度,确保过罚相当,防止畸轻畸重,推动“同案同罚”。强化责任追究,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对不履行或违法履行法定职责、不当或违法执法行为严肃追责,确保责任到人,防控执法过错。
改进优化涉企行政执法方式。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实施涉企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与“免罚轻罚”,积极采用建议、提醒、劝告、约谈等柔性工作方法,推动实现“不罚”胜“有罚”。推进“信用+执法监管”深度融合,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企业,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科学确定检查对象、比例和频次,推行行政处罚信息和信用修复提醒“两书同达”机制,实现监管“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切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充分运用企业执法监督联系点,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加强涉企社情民意收集,探索开展参与式执法监督,积极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探索执法案例指导机制,针对社会关注热点、执法高频争议点遴选典型案例,挖掘柔性执法经验亮点,注重“以案释法”,引导执法机关规范执法、人民群众和企业严格守法,确保法律准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