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人民检查 > “检察蓝”防火于未“燃”

“检察蓝”防火于未“燃”

发布时间:2023-04-09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当前正值春季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4月4日,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先后到清原县草市镇、土口子乡等森林防火卡点开展护林防火专项督查。

  在专项督查中,清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全威带领第三检察部全体干警在村森林防火卡点对值班值守制度、出入山林登记、巡护山林工作记录、森林防火宣传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督导,督促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时刻绷紧防火这根弦,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其间,检察干警通过现场实地走访、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流动广播等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向群众讲解公益诉讼案件受理范围和举报方式,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受到群众普遍欢迎。

  工作中,清原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构筑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更好地服务清原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真正让“检察蓝”助力守护“生态绿”。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5948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