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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贩卖电子烟为何犯法?当事人为何相对不起诉? 社区听证会现在开始

发布时间:2023-04-09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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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听证会现场。

  “我以为我只是个普通的微商,没想到在微信上转卖电子烟还有这么严重的后果,真是悔不当初啊……”日前,犯罪嫌疑人小悦(化名)在听证会上诚心忏悔道。

  近日,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非法经营案。犯罪嫌疑人小悦因孩子出生后无人照料,不得不辞去工作成为全职妈妈,但总想为家里再作点贡献,于是在没有取得烟草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方式出售电子烟,但却触犯了法律。经审查,小悦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但因其无前科劣迹,非法经营数额刚达到立案标准,销售的对象大部分是自己以前的同事或者熟人,有坦白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现在百姓身边的微商、电商越来越多,像小悦这样的全职妈妈做微商的情况也很普遍,但是很多人却不知道,像电子烟这种由国家专营专卖的商品是不能随便贩卖的。本案具有一定教育意义,很有必要召开一次听证会,到百姓身边去普法。”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潘龙表示。

  日前,大连高新区检察院依托“检察+网格”工作模式,在高新园区七贤岭街道高能社区就小悦涉非法经营罪一案主持召开听证会,律师、街道负责人、社区网格员、居民代表参与案件听证,部分社区居民旁听。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证据及量刑情节,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小悦当场表示认罪悔罪,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听证员对从宽处理、涉案动机等相关法律依据、事实问题进行提问,检察官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读,并对利用网络合法经营商品问题进行拓展普法宣传。

  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表示,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

  社区网格员说:“我是第一次参加检察官进社区开听证会,此次听证会既体现了司法公正,又是一次有意义的法治宣传活动,希望检察院以后能有更多贴近百姓生活的普法宣传,也为我们开展网格工作提供更多的法律支持。”

  居民代表表示:“听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说,我感同身受,我也是一个全职妈妈,特别能体会她想为家里多做点事的心情,我以前还真不知道通过网络销售商品还有可能触犯法律,参加这次听证会我也学到了很多。”

  社区党员说:“检察官能走近百姓身边开听证会审查案件,让案件办理更加透明,体现了公正司法,说明我们的社会在进步、法治在进步,我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意见。”

  大连高新区检察院在社区召开公开听证会是落实“检察+网格”工作的具体举措,是体现司法为民,进一步促进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加深对检察机关了解的有效做法。通过公开听取意见,将法理法律与民情民意深度融合,使司法更接地气、更有温度,对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共建法治社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高新区检察院将充分运用“检察+网格”工作模式,与社区共同梳理居民关心的法律问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使百姓知法学法、懂法用法,在法律框架内建设自己的美好生活,切实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普法

  检察官提醒:电子烟属于专营专卖物品,根据刑法规定,不具有相关资质而贩卖电子烟的,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593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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