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要求,我厅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组织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排查。经认真排查,我厅2022年度没有拖欠和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的情况。
特此公告。
原文链接:http://gat.fujian.gov.cn/jwdt/tzgg/202303/t20230331_61411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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