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江村2020至2021年向村干部发放误工补贴5000余元、2020年发放村干部交通安全劝导夜餐补助的2360元无发放依据……”日前,海宁市委巡察组向周王庙镇反馈的巡察意见中,一条意见引起了镇党委政府的格外重视。
以“误工费”为名违规发放津补贴,往往比较隐蔽,而且危害较大。该镇党委迅速将该问题反馈给各村、社区,要求诚恳接受意见并按规定时限积极落实整改,同时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与此同时,周王庙镇纪委利用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系统,研究建立专项监督模型进行数据“梳理”。不久,某村向村干部发放的6笔600元“双述双评误工”无相关依据问题就浮出了水面。
“基层村、社区人员有时遇到阶段性突击任务,没日没夜工作,特别地辛苦,有的想发点补贴表示慰问,心情可以理解,但这样做就违规了,必须严格纠正。”海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表示。
近期,海宁市以巡察、日常监督检查、审计等发现的问题整改为契机,紧盯基层村、社区易发多发的津补贴发放现象,开展“自查自纠与大数据监督”同频共振监督,严查村干部违规发放或领取津补贴行为,切实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为做实自查自纠,海宁市纪委监委还联合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对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逐人逐项细化排查,倒排整改时限,为了更好落实整改效果,各镇(街道)纪委通过重点抽查等方式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发现的整改不严不实、边改边犯等形式主义问题严肃问责追责,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如该市斜桥镇纪委针对个别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对分管报账、纪检5名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3名村党组织书记给予提醒谈话。
借鉴周王庙镇精准发现误工费问题的“模型”,海宁市纪委监委对近期全市220余个村、社区发放的每笔误工补贴进行分析,一些立名目蒙混过关、转嫁成本变相发放、套取资金发放福利等“猫腻”浮出水面。目前,全市已采集相关数据1.2万条,通过数据碰撞,发出红色预警信息447条,退回误工费3.44万元,处置党员干部43人。
“针对违规发放误工费难发现、难治根问题,我们坚持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并采用内外同查同治的方式精准发现问题,起到了良好的效果。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打好内外监督‘组合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并推动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堵住‘变味’误工费的漏洞。”海宁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海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