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观察 > 4400件!德化法院集中销毁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陶瓷产品

4400件!德化法院集中销毁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陶瓷产品

发布时间:2023-04-16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4月10日,泉州市德化县人民法院与县新闻出版广电局、文旅局、泉州工艺美院联合举办“千人摔瓷 向侵权产品说不”活动,在泉州工艺美院集中销毁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陶瓷产品,该批侵权陶瓷产品共计4400件。

  颜某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柿柿如意——杯》《柿柿如意——壶》于2018年7月25日在福建省版权局进行版权登记。2022年初,颜某发现德化县某陶瓷厂(以下称瓷厂)未经许可,擅自大量生产、销售与上述作品实质性相似的产品,侵犯了其享有的著作权,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2022年7月21日,颜某向德化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经清点,该瓷厂存有涉嫌侵权产品成品杯600个、半成品杯1900个,成品壶600个、半成品壶1300个。

  2022年8月8日,颜某向德化法院提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瓷厂未经颜某许可,自行生产、销售与美术作品《柿柿如意——杯》《柿柿如意——壶》实质性相似的产品,且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被控侵权产品来源合法或由其独立创作完成,侵犯了颜某的著作权。

  根据瓷厂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主观过错以及颜某为维权支出合理费用等因素,德化法院作出判决,瓷厂立即停止侵权,销毁侵权成品、半成品及模具,并赔偿颜某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开支合计3万元等。瓷厂不服一审判决,向泉州中院提起上诉。泉州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判决生效后,瓷厂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颜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对瓷厂名下银行账户内的存款进行冻结、扣划,颜某与瓷厂双方一致同意对侵权产品进行集中销毁。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法院联合相关部门依法组织了集中销毁活动。

  在对侵权陶瓷的数量清点确认后,4400件侵权陶瓷被悉数销毁,全程耗时1小时29分钟。此次集中销毁活动,全程坚持无害化处理原则,防止在销毁过程中二次污染。同时销毁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全面清理排查,确保不留下安全隐患,整个过程安全环保、井然有序。下一步,德化法院将继续加大对原创作品的保护力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德化法院)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3/gedidongtai_0414/2896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