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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法院:保护古树守乡愁 司法为民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3-04-16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刘志猛 张慧双)古树名木是林木资源中的瑰宝,也是一个地区人文历史的见证,承载着人们的乡愁,更是国家和人民的宝贵财富,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社会和科研价值。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古树被毁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为古树撑起法律“保护伞”。

  2021年4月7日,被告黄某在施工过程中,将位于灵川镇榜头村东朱自然村“安息堂”南面的一株古树连根挖起,因该古树承载着村中数代人的深厚感情,引发大量村民关注。经该村村民代表大会开会商议决定,村民委员会将黄某及相关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启动多元解纷机制,联合派出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乡贤代表等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就地调解,虽协商无果,但被告亦及时将被毁损的古树进行回栽。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经被告方申请,法院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评估公司,对被毁古树的经济价值进行鉴定。经鉴定,案涉被毁古树的经济价值评估为9万元。经承办法官现场勘察及双方当事人确认,黄某回栽的案涉古树现已存活。

  城厢法院经审理认为,损坏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案涉古树位处该村管辖地,且多年来由该村村民养护,该村委会系本案适格原告。被告黄某挖掘古树的行为侵犯了该村委会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赔偿责任。案涉古树经回栽树桩现已存活,但其树干以上部分已全部灭失,酌定赔偿该村委会6万元(其中包含该村委会鉴定费损失)。该案经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下一步,城厢法院将继续践行绿色生态理念、守护人居环境,创新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将关注的目光投向人民群众身边的一抹抹绿色,助力打造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空气更清新的优质生态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3/fazhijianshe_0414/289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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