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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学生权益,这个普法“宣讲团”有话说!

发布时间:2023-04-16 来源: 吉林省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为提升青少年自我保护及法律意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努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近日,由辉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宋和家带领的普法“宣讲团”走进辉南县楼街朝鲜乡板石河学校,通过两堂普法课,近距离与师生们聊聊校园欺凌、校园性侵害那些事!

  

  第一堂:对校园欺凌说不!

  

  “同学们,大家好,我叫宋和家,今天我与大家说说校园欺凌的相关知识。”一段简单的自我介绍为本堂普法讲座拉开了帷幕。宋法官结合视频与图片,着重讲解了何为校园欺凌,并以真实案例为依托,将校园欺凌的表现行为、特点、危害逐一进行讲解,从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个方面剖析了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同时将校园欺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及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细致讲解,让现场每一位师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校园欺凌带来的不良影响。针对校园欺凌的不同表现及特点宋法官为现场师生讲解了一系列的预防措施,并倡导师生们:要勇于对校园欺凌说不,遇到校园欺凌时要及时与老师及家长沟通,老师要在校内做好学生们的心理疏导工作,同学们更要相互包容、相互帮助,共同打造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第二堂:预防校园性侵害

  

  为更好地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加强青少年对两性知识的认识,提高自身保护意识,执行局干警姜杉以主讲人身份为现场师生带来了一堂预防校园性侵害安全教育讲座。主讲人通过PPT让在场师生对实施者及性侵害行为有更加直观且全面的认识,并就实施性侵害的伎俩以及预防措施进行了对照讲解,着重讲解了性侵害的法律后果及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保障,主讲人指出:遇到性侵害时,一定不要惧怕,要及时报警,调整心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采取积极且灵活的防御措施,避免受到侵害。

  

  两节普法宣传讲座,让在场的师生对校园欺凌等行为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校领导更表示:法院的普法有针对性,且极具现实意义,对学生未来的成长起到了良好的辅助作用,并为老师们的教育打开了新的思路,希望今后能够多举办一些类似的活动,让学生们能够更加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辉南县人民法院延伸职能,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切实扛起普法职责,不断提高青少年自身法律意识,增强学法热情,净化校园环境,让平安和谐成为校园主旋律,护航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原文链接:http://www.jlpeace.gov.cn/jlscaw/fzjs/202304/e408956eedeb46a38cf1d0edf04614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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