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康平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非法狩猎案件举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侦查机关代表等参加。
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日前,公安机关在例行巡逻时,发现案件当事人使用禁猎工具捕捉野生动物,根据《刑法》第341条第2款,已构成非法狩猎罪。鉴于案件当事人的犯罪情节轻微,并对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认真悔过,自愿认罪认罚,检察官依据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拟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与会人员就本案事实、证据、情节等进行充分讨论,一致同意检察官的处理决定。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康平县检察院向县自然资源局制发了检察建议,力争为更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凝聚多方合力。
编辑:王怀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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