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推行检察听证的实质就是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到检察监督办案中,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更好地为人民司法、让人民评判、受人民监督,做优做实人民至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2020年以来,我省全力推行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以听证促公正赢公信。2022年贵州检察听证案件数居全国第二位,开展行政检察业务和其他类业务直播,贵州全国排名第一。
今年4月第二周,黔南长顺、惠水、福泉等地检察机关就进行多起公开听证,涉及交通肇事、侵犯公民信息、行政部门怠于履职等,2020年以来,全省各市州县三级检察院秉持“应听尽听”原则,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听证员以及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相关办案人员等其他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活动。“我省公开听证数量走在全国前列是靠实打实的、一次一次积累起来的,每一次检察听证,都在阳光下进行,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检察工作更公开、透明,从而保障公正司法,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省检察院案管办主任李德慧告诉记者。
“某某案件听证会开始,先介绍案情。”检察官介绍完毕案情,案件当事人发表意见,听证员提问,人民监督员发表观点,这个过程结束后,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进行短暂磋商,达成共识,这一过程完毕后,又回到听证会场,将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宣读,主持听证会的检察官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在得到当事人尤其是申诉方满意后,公开听证会结束。这是今年3月下旬记者在云岩区检察院目击的一场公开听证会。
云岩区检察院李谢主任告诉记者,这个案件属于案情较复杂,对于案情较为复杂的听证案件,会后将先由主持听证会的检察官向检察长汇报,必要时还召开检委会讨论,形成结论再公布。“情节简单的,根据检察官意见,或综合听证员或人民监督员意见,在案件当事人都比较满意的情况下,即当场宣布听证会结果。”总之,该院将持续推动公开听证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拓展听证范围,做到应听尽听,进一步提升检察听证影响力,助力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满意度。
今年1月16日,遵义余庆县检察院就谢某某申请立案监督案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侦查人员、亲属等作为听证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辨是非、说法律、互沟通、求共识的良性互动,取得了信访人的充分信任,信访人当场具书签字捺印,表示息诉罢访。会后,为了维系和修补申请人与父亲之间的亲情,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人组织父女俩召开座谈会,从修复亲情引导父女之间需要相互理解、相互关心,最后表示会把家庭关系维系好。
贵州检察机关对接办案件秉持“应听尽听”,从为了更好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变为现实。
李德慧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听证规定,检察听证会分为公开听证和不公开听证。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的听证会一般公开举行;处于侦查阶段的审查逮捕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以及当事人是未成年人案件的听证会一般不公开举行。公开听证的案件,公众可以申请旁听。“我省三级检察机关都在积极推行检察听证会,现在,不仅检察官参与主持,检察长、副检察长主持或参与听证会已经成为常态。”
听证会有利于检察机关全面听取各方意见,能够帮助检察机关更加客观准确地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依法公正地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检察听证会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真正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听证还能够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消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解开当事人心结,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据悉,省检察院制定了《贵州省检察机关专家咨询委员、特约检察员、听证员工作办法(试行)》,为更好地借助外脑智慧提供了制度基础,各级检察院结合实际,也相继制定了听证工作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目前,全省检察机关有99个检察院建立了检察听证室,已建成听证室的院,符合连接检察听证网条件的有89个;同时,全省检察机关还推进听证员库建设,目前已经建成60余个听证员库,全省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监督,保证案件办理在阳光下运行,把检察权置于阳光下运行,避免暗箱操作,以公开透明的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检察听证促公正、赢公信。
李德慧告诉记者,全省检察机关创新能动履职,省检察院将检察听证工作纳入市州院检察业务考评内容,倒逼提升检察听证质效,我省已实现检察听证三级检察院全覆盖和“四大检察”听证全覆盖,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努力践行“应听证尽听证”,检察工作质效稳步提升;邀请的检察听证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居委会委员、各行业人士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充分参与,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办案的公信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创新听证方式,积极推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司法救助、困难解决等多元化结合促进检察听证效果,又增强了司法机关办案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检察工作更公开、透明,从而保障公正司法,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