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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鲟回家了!南岸警方破获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发布时间:2023-04-16 来源: 重庆市公安局 作者:佚名

  自《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南岸警方持续发挥公安机关职能职责,统筹推进辖区内河流、水库生态环境“打、防、管、治”工作,始终保持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行为严打高压态势,积极做好长江大保护的实践者和推动者。近日,南岸警方破获一起非法捕捞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3月24日,南岸警方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长江干流广阳岛某河段实施非法捕捞。在市公安局环保总队统筹指挥下,南岸警方联合南岸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巡逻守候和蹲点布控工作。

  3月25日凌晨,蹲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姜某、逯某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也随后投案自首。现场查获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长江鲟5尾、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岩原鲤1尾以及翘嘴1尾。经南岸区农业农村委鉴定,犯罪嫌疑人捕获的5尾长江鲟,总重6.72公斤,价值25万元;1尾岩原鲤,重1.73公斤。固定证据后,由南岸区农业农村委将救助存活的5尾长江鲟渔获物,放归长江水域。

  经查明,该团伙作案工具为100米多层刺网。多层刺网,孔眼小,密度大,带尖刺,撒网面积大,不论大小鱼进入后极难逃脱,对鱼类资源呈毁灭性破坏,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捕鱼工具。

  无独有偶,3月21日晚,南岸区公安分局民警在苦溪河段开展水域夜间巡逻工作时,也抓获3名使用自制电鱼工具非法捕捞的嫌疑人,查获自制电鱼工具1套,野生鱼类3.9公斤,目前,嫌疑人均被采取强制措施。

  民警提醒:十年禁渔需要市民持之以恒,齐心协力、共同参与,切莫贪图一时口腹之欲,让非法捕捞、运输、经营长江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不法分子有利可图,更不可参与、实施非法捕捞。

  市民朋友若发现诸如不法分子在禁捕水域从事非法捕捞行为、在水产品市场及餐饮场所推销“野生鱼”“江鲜”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情况的线索,可拨打110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或登录重庆市公安局网站gaj.cq.gov.cn“有奖举报”专栏进行网上举报。


原文链接:http://gaj.cq.gov.cn/zslm_245/zagl/zadt/202304/t20230411_11865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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