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政法委制定出台《全市政法机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紧盯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特别推出38条措施。市司法局深入落实市委政法委各项决策部署,细化具体落实举措,全力抓好《若干措施》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市司法局制定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在司法行政系统落地落实。主动发挥法治参谋助手作用,对《若干措施》具体工作方案、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文件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法律意见,确保依法依规推动各项行动有效实施。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改的立法法精神,科学拟订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聚焦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实施公职律师、法律顾问职前培训制度;用好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施“繁简分流”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模式;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广典型案例和优秀普法成果等。
组织召开港产城合作机制研讨会,开展全方位调研,制定促进港产城融合行动发展目标、海事法律服务机构发展计划,形成加快推进本市海事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思路。
配合市委网信办大数据中心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项目调研;精心谋划“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积极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认真办理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转办案件;进一步加强规范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供给;开展2023年首次司法鉴定人准入考核;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审批规范化建设,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谋划五年工作安排;积极推动“天津政法强基工程”深入实施;继续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有序推进“两个规范”落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专题调研,挖掘典型经验;部署安排全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及时主动介入医疗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法依规调处医疗纠纷;进一步健全诉调对接机制;持续推动律师、人民调解等力量进驻全市三级矛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