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今年以来,本市共查获酒驾醉驾1746起,其中营运司机酒驾醉驾24起,需要引起警惕。
3月20日上午8时左右,闵行交警在沪闵路江川路附近执勤时,发现一辆旅游巴士停靠在路边便上前查看情况。当辅警上车与司机进行交谈时,闻到司机身上有酒味,经对司机进行呼气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3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而他驾驶的旅游大巴车,还载有20名乘客。
现场,民警对司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随后联系了旅行社及大巴车辆所属的秦皇岛某某客运服务有限公司,通报相关情况并勒令公司安排其他司机送旅行团前往目的地。司机杨某某因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闵行警方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是造成众多交通事故的祸首,尤其是对客货运企业及营运驾驶人,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加强上门宣传教育,明确告知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将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以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而在日常执法和管理中,公安交警部门专门统计了涉酒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重点时段、路段和车型,并有针对性地设置整治卡点,及时发现并整治这类易致祸的眼中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