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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解“心结”释“法结”的听证会

发布时间:2023-04-23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其实我也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向检察机关提出了监督申请,甚至今天我以为就是‘走个过场’,没想到检察院这么重视,不仅给我讲清了法律规定,还给我提出好的建议。”听证会刚结束,申请人赵某马上站起身来,握着检察官的手感慨地说,他心里那点委屈通过这次听证会,一下子都消散了。

  两年前,赵某的母亲因交通事故死亡,肇事司机聂某在逃逸时又与一辆货车相撞,同样当场死亡。由于没有当事人陈述,赵某始终对交通肇事过程抱有怀疑,心里的不解和委屈也日益加深,日前,他怀着“心结”走进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为了使赵某“法结”“心结”一起解,苏家屯区检察院立即联合公安机关召开公开听证,并邀请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以及区委政法委工作人员一同参会。

  “我怀疑,当时我母亲是被聂某的车辆反复碾压致死的!为何被公安机关认定为交通肇事?不以故意杀人罪立案?”听证会一开始,赵某就抛出了自己的疑问,将现场的紧张气氛直接拉满。

  面对赵某的疑问,公安机关详细阐述了认定事实的依据和理由、现场勘验报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和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均证明赵某母亲的死因属于交通事故。检察机关和听证员也向赵某详细解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予立案的相关法律规定。

  经过数个小时各方耐心劝导和释法说理,赵某心里的“结”慢慢松开了,他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表示认可。

  但是”心结“松开,却没完全解开。

  原来,因聂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其家属得到的抚恤金不属于聂某遗产也不能被执行,赵某一直没得到任何赔偿。

  办案检察官察觉到这应该是赵某的根本症结,于是和他说:“虽然聂某现在无可被执行的财产,但只要有法院的民事判决,一旦发现聂某名下有财产了,就可以向法院申请继续执行,随时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才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有效办法。”

  看到检察机关和听证员们为自己设身处地想办法、出主意、提建议,赵某的心结终于彻底解开了。

  

  看着赵某面带笑容离开,检察官的心里也暖融融的,他说:“我认为检察听证是深化诉源治理的能动履职,是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务实举措,也是提升检察办案质效的重要途径。将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持续拓展公开听证覆盖领域,探索与法院、公安等机关联合听证,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司法机关‘把法讲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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