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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 为清白干事者撑腰鼓劲

发布时间:2023-05-07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虽说清者自清,但不实的言语扰乱了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现在组织上给我澄清了,困扰我的心结瞬间被打开了,这就是对我最大的鼓舞!”日前,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对某单位公职人员陈某诬告陷害单位同事李某某指使其虚报冒领加班费的行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面对前来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李某某如释重负,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

  这是宁波市纪检监察机关依照《宁波市关于处置检举控告中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试行)》精神,有力打击检举控告中诬告陷害行为的一个剪影。作为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名义印发的指导性文件,《工作办法》明确公检法及组织、司法、信访等单位工作职责,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等各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信息互通和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全面规范诬告陷害行为认定、处置启动、线索移送、案件调查、审查起诉等工作流程,着力实现打击处置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和最大化。

  “我们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澄清正名和打击处置诬告陷害行为等有关规定精神,把打击处置诬告陷害行为作为澄清正名工作的重要部分,同步部署、同步发力。”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将处置诬告陷害行为纳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重点工作安排,从原来的单打独斗转变为协同作战。

  《工作办法》出台后,进一步规范了打击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凝聚起了打击处置的强大合力,此前,针对一信访人因无理诉求未得到满足而怀恨在心,故意捏造事实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海曙区纪委监委启动打击诬告陷害多部门联动机制,联合海曙区公安分局等部门会商研判后,组建打击诬告陷害工作小组开展专题调查取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最终,该信访人因寻衅滋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以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办案件作为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的有力手段,敢于担当、重拳出击。鄞州、象山等地纪委监委从历年信访举报数量、层级、方式、查实情况、缠访闹访轨迹等方面进行研究分析,筛选出典型案例、典型对象,并同时做好诬告陷害案例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证据的收集汇总,对诬告陷害行为人进行严厉打击。北仑区纪委监委依托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积极和信访、公安、属地街道等部门进行沟通联动,全面筛选涉嫌恶意举报、诬告陷害情况,及时提请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提供证据材料。针对多次公开反馈通报,但信访人仍持续制造舆论,诬告陷害的情况,宁海县纪委监委果断出击,联合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组织实施“诬告陷害”行为的主要人员进行调查谈话,搜集固定证据,集体精准研判,统一实施打击行动。

  “刚得知自己被信访的时候,真的很心酸,今天收到你们给我送来的这份澄清通知书,一下子觉得自己腰杆又硬了。”不久前,慈溪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向某镇干部吴某某当面宣读澄清通知,吴某某激动地表示。此前,吴某某在一专项工作中,因坚持原则被诬告。

  “为最大限度消除被诬告陷害影响,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把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与澄清正名相结合,既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又及时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帮助他们消除思想顾虑、轻装上阵。”宁波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受到诬告、错告的同志,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完善澄清方式,创新将澄清正名与集中阳光式反馈、监督提醒式反馈、政策解读式反馈、部门联合式反馈相结合,并兼顾政策宣传、监督提醒等工作,出台《关于深化推进“失实必澄清、澄清两回访”工作意见》,全力消除顾虑,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据了解,自2019年以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计为524名党员干部、15家单位澄清正名。今年一季度,已为48名党员干部、1家单位澄清正名,暖心回访16次,澄清人数同比增长140%。

  激浊扬清,让干部敢担当有作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谋划推进澄清正名和打击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工作,持续激励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让实干担当、敢为有为、善作善成成为每位党员干部的最鲜明底色。”宁波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宁波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304/t20230427_94632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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