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家生鲜超市门前的绿化带多年来处于“无责任单位、无养护单位且无养护经费”的状态,由绿化部门托管养护。去年8月,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接举报称,某生鲜超市在绿化带上铺设木板作为顾客临时道路,还堆放临时纸箱等物品,造成绿化带严重损毁,原覆盖的绿植被完全破坏,土层直接裸露。
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公益检察室主任谷莺表示,检察机关接到市民投诉以后,就进行了一个依法调查,将相关证据和查实的情况向执法机关通报,并督促执法机关对毁绿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此外,为了贯彻生态环境“谁损害谁承担修复责任”的原则,检察机关还通过主持磋商的形式,组织生态环境局和赔偿义务人开展磋商。
今年2月,黄浦区生态环境局与生鲜超市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协议约定由这家生鲜超市对其破坏的绿化带进行生态修复,包括绿化设施修复、绿化补种、绿化带的重新规划等。
记者现场察勘时发现,经过一段时间的修整,绿化带的修复工作已初见成效,原本相连没有间隙的绿化带与店铺之间,预留出了1米的行人通道,并在外围补足面积,保证绿化的总面积不减。
上海市黄浦区生态环境局法制宣传科副科长傅淑珺表示,在绿化带完成修复之后,黄浦区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区检察院、区绿化市容部门、属地街道,到现场去踏勘并进行现场评估,确保修复达到预计标准。
近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通过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法律效力,并创造性地设置“三角桌法庭”,作为申请人的生态环境局与超市代表坐在一边,作为支持磋商机关的检察院坐在另一边,形成稳定的三角关系。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环资审判团队审判员杨建军解释道,三角关系的形成,其实传达的是一种合力,起到了发挥合力的作用,法院、检察院、申请人分处不同席位,和而不同,但为了生态环境修复的同一个目标“和合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