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永吉
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义国热衷“圈子文化”,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四川省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原党组成员胡泽龙搞团团伙伙,导致单位“圈子文化”盛行……近期,纪检监察机关多起通报案例中直指“圈子文化”,再次敲响警钟:坚决远离各种小圈子,搞这种东西总有一天会出事!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对在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利益集团的人决不手软”。《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出,“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针对“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清晰地划出了纪律红线。防止形成小圈子、反对“圈子文化”,必须引起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高度重视。
“圈子文化”是一种畸形文化,使正常的党内关系庸俗化,形成不正常的人身依附关系和庸俗的利益关系。纵观诸多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不少人正是从圈子里的“投桃报李”一步步走向失控,最终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有的长期聚在一起,吃喝玩乐形成“酒局圈”;有的利用群聊互通政商信息,形成权钱交易的“微信圈”;有的打着“干亲”旗号,为商人老板站台形成“亲戚圈”;有的通过所谓的兴趣爱好,搞一些“球友圈”“麻将圈”“钓鱼圈”……入圈者的醉翁之意不在“圈”,而在形形色色圈子背后的权力变现。
信奉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利用团团伙伙搞以权谋私,是对党内政治生态的严重破坏。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发挥好“关键少数”的作用,自觉远离各种小圈子。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通过制度建设和文化浸润一体发力,坚决拆码头、铲山头、破圈子,持续修复政治生态,推动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王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