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汤某某涉嫌受贿案公开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三十万元。
从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到专业力量协作配合,该案的查办是普洱市探索实践“五类监督”贯通协同、凝聚监督合力的一个生动实践。
普洱市纪委监委紧盯靠企吃企、关联交易、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国企领域腐败问题,破开了普洱交建集团腐败窝案,包括汤某某在内的8人先后被立案查处。
“案件查办过程中,我们发现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涉及资金账目繁多且专业性较强。”办案人员介绍,对此,该市纪委监委及时商请市审计局对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进而揭开了该企业“靠企吃企”的腐败窝案。
审计监督、财会监督,检查的虽然是经济问题、经济责任,但也反映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问题。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普洱市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促治,在积极探索并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建立《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暂行办法》《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深度参与纪检监察和市委巡察工作机制》《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问题线索通报移送工作机制》等“1办法2机制”,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统计监督(以下简称“五类监督”)的有机融合,以优势互补、力量叠加,着力构建互联互通、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大监督”格局,切实把“业务监管”成果转化为“政治监督”效果。
工作开展谁牵头、信息沟通怎么融、人员协作怎么统、问题线索如何移、处置结果怎么办……围绕实现“五类监督”贯通协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该市纪委监委立足人和事深度融合目标,配套建立完善会商协调、信息沟通、人才协作、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保障落实等7项贯通协同机制,打破衔接壁垒,进一步推动“五类监督”实现人才互用、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措施互补、成果互享,提升发现问题水平,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目前,该市已明确了“五类监督”各成员单位的日常工作机构、具体执行人员,并从全市审计、财会、统计部门择优选取100人,建立“人才库”,为确保专业力量深度参与到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夯实了基础。
“潘某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在思茅区交通运输系统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大会上,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现场通报了该区交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潘某所犯的严重问题。
潘某等人贪污案的顺利办结,离不开专业力量的支持配合。在思茅区审计局对潘某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区交运局存在多人违规到下属单位、企业报销费用等问题。区委第二巡察组随即根据审计介绍的情况进驻区交运局。面对问题错综复杂、相关利益串融交织、项目资金繁乱无章等情况,区纪委监委协调财政、审计等部门成立财务审查,最终一举查深挖透了交运系统腐败案11件11人、追缴涉案资金800余万元。
“五类监督”贯通协同,不仅体现在查办案件上,更体现在事前通气会商、协同确定监督重点,事后加强结果运用,推进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等一系列工作中。
对此,该市纪委监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带头扛实责任,将审计、统计、财会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必听、必看、必察的重要内容,构建发现问题、处置问题、整改问题的工作“闭环”。利用“五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研究解决实践中的难点和共性问题、跨地域跨部门复杂问题,切实将监督职能转化为治理效能。
“五类监督”出台以来,普洱市纪委监委共收到审计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28件,其中:予以了结2件,初步核实了结3件,立案5件(9件并入已立案案件处理),正在核实9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人,政务开除处分3人,并移送司法机关。
收拢五指,才能重拳出击。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不断深化“五类监督”贯通运用,在财政资金运用、国有资产处置、公共资源交易、统计数据、营商环境等方面,强化监督责任,提升监督水平,发挥监督加成效应,让监督体系更好融入治理体系,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廖翌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