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一个合规案件 规范一个行业治理
——政和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简式”企业合规刑事案件办理
□叶铭生
近年来,政和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简式”企业合规刑事案件办理,在办理涉民企案件过程中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有发展前景、有扶持必要的民营企业因违规经营触犯刑法的,引导企业构建合规制度、实现守法合规经营,运用检察智慧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把握合规条件
为合规建设奠定基础
福建省某竹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陈某某为企业法人,负责公司管理,刘某某任车间主任,主要负责安全生产、产品销售等日常工作。2020年7月至12月期间,主管部门对该公司开展安全检查并责令整改安全隐患,但未全部整改到位。2021年1月3日,该公司油漆车间发生火灾,造成油漆工人张某某死亡,直接财产损失24.7万元。
在受理该案后,政和县检察院主动结合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的要求,分别向企业属地政府、税务局查询获知该公司此前纳税正常,均无违法经营处罚记录,调取了涉案企业近5年纳税记录、近两年经营合同等材料,了解到该公司为小微企业,主要从事竹制品生产与销售,自注册成立以来经营状况一向良好。如该公司受过刑事处理,将影响其信誉,乃至外贸业务,再加上疫情影响,极易造成该公司经营困难。对此,承办人认真向企业法人陈某某宣传了检察机关办理涉案企业合规建设确有成效的、可以从轻处罚的刑事司法政策,引导涉案企业提交合规申请,承诺建立企业合规建设,实现“要我合规”到“我要合规”转变,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落实合规措施
为合规建设制定可行方案
在涉案企业主动承诺开展企业合规建设后,承办检察官结合小微企业的特点,通过简化程序,制定了合规建设的实施、评估等“简式”合规方案,并向上级院汇报取得支持。政和县检察院牵头,邀请了县林业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和石屯镇政府到该公司开展安全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涉案企业已将油漆工艺外包,其存在的油漆车间安全隐患的问题已消除,同时也针对企业的实际生产环境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
督促合规整改
为合规建设落实治理
基于小微企业的合规成本和可行性考量,政和县检察院结合各单位的整改意见向该公司送达《合规检察建议》,指明公司存在合规风险,督促涉案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依照建议内容查缺补漏,建立健全企业合规制度。通过上门走访,审查了相关合规材料,确认公司已按照检察建议内容开展了相关整改工作。根据企业整改表现,同时其已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并取得了谅解,承办检察官提出了拟相对不起诉的意见。 为保证案件处理结果的客观公正,该院邀请企业代表、律师等听证员召开听证会,听证员一致认为该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企业合规制度并遵照执行,有效降低再犯可能性,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同意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意见。
在该公司合规建设确有成效的情况下,该案提交检委会研究后决定对该公司、陈某某和刘某某作出不起诉。案件办结后,政和县检察院深化综合治理,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宣传。深入涉案企业所在的工业园区引导企业要提升安全生产意识,从源头上防止该类案件的发生。邀请了县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林业局和石屯镇政府召开座谈会,为企业安全生产的风险防范进行分析研讨,统一了规范全县竹木企业管理的意见,真正实现了办理一个涉案企业合规案件、规范了一个行业治理的目标。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