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普法团走进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第二小学开展普法讲座
“同学们,你们知道国旗上的五颗星星代表什么吗?”“什么法律规定了学校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老师,最大的星星代表中国共产党。”“《国旗法》规定的。”4月26日,在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第二小学的会议室里,同学们纷纷举手回答“老师”的问题。
刘波为同学们讲解《国旗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加深学生对国旗和《国旗法》的了解,营造爱国旗、护国旗的爱国主义精神风貌,辽宁法治报公益普法团成员、沈阳市沈河区关工委“五老报告团”宣讲员、辽宁邦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波为该校四五六年级50余名学生代表作《国旗法》主题普法讲座。
讲座中,刘波从升旗仪式引入,通过PPT课件以及问答等方式,从国旗的历史意义、历史来源,并围绕《国旗法》普及宣讲关于国旗的适用场所以及升旗、悬挂和降旗的法律规定,同时结合违反《国旗法》的相关反面案例,向学生们讲解《国旗法》的基本内容,并告知学生们对任何侮辱国旗、国歌以及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教育引导同学们遵守《国旗法》,尊重和维护国旗的尊严。
“这次讲座为学生们呈现了一堂生动而富有意义的‘家国情怀’课,让学生们更加深入了解《国旗法》,争做护卫国旗小公民,进一步提高了学生对国旗的尊重和法治观念,弘扬了爱国主义精神。”该校德育主任常老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