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我省召开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调度会议。会议通报了我省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沈阳市、鞍山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和省营商局作经验介绍,省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蒋中平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吴言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上下按照省委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要求,将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蹄疾步稳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在辽宁落地落实。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要完善法治建设有关制度机制,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探索述法工作制度机制,提升全面依法治省能力。
要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法治轨道上解决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等痛点难点问题,切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建设法治乡村,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强化督导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以考促改、以评促建,形成推动法治建设长效机制。
要进一步强化统筹兼顾,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落实国家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我省“两方案一举措”,结合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统筹推进抓落实,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辽宁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