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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存犯罪记录 抚平青春“伤痕”

发布时间:2023-05-14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封存犯罪记录是为了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实现‘无痕’回归社会。”近日,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犯罪记录封存,同时依法向其本人及法定代理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发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这是《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于2022年5月30日正式实施以来,古塔区法院发出的首份《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经审理查明,2022年9月小飞(化名)受人指使配合他人抢劫两名被害人5万余元现金,事后小飞分得赃款500元。综合考虑小飞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具有从犯、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从宽处罚的情节,古塔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小飞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判决后,为了让小飞在刑满释放后不因犯罪前科而被歧视,该案主审法官在判决生效后,依法对其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并及时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承办人进行联系沟通,实现公检法之间无缝对接,共同助力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近年来,古塔区法院始终本着“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工作原则,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每一个犯错的孩子,帮助涉轻罪的未成年人消除因犯罪记录产生的“标签”效应,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教育权和就业权等合法权益,更好地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受到平等对待,顺利回归社会。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602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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