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宣判了3起知识产权案件,旨在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讲法,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释放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强烈信号,培树维护公平、服务营商的积极导向。
此次集中公开宣判的3起案件为“华为”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盼盼”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涉“元贝”标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其中,在“华为”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的审理中,通过“混淆+淡化”标准的运用,充分保护了华为公司在案涉权利商标上的商誉积累,彰显出人民法院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与激励力度;在“盼盼”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法院明确了企业命名时应对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或者未注册的驰名商标进行合理避让,未避让而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的,构成不正当竞争,在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维护知名企业品牌形象方面起到重要示范作用;涉“元贝”标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则以反不正当司法裁判规制恶意抢注商标现象的探索,明确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的注册商标不能作为不正当竞争免责抗辩的理由,为未来从立法等层面规制恶意抢注行为提供了现实案例。
下一步,省法院将继续认真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强化源头治理,为加快构建统一大市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记者 陶玉琼 通讯员 刘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