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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分层分类做好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23-05-18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作为区教育体系‘一把手’,我更要做遵纪守法的表率,从小事小节上守起,正心明道、怀德自重,做到廉于己、勤于事、公于人,为推进优质均衡有温度的现代化海岛教育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近日,在舟山市普陀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的一把手谈“廉”想活动中,普陀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岳军郑重地谈道。

  前段时间,普陀区纪委监委组织各镇、街道党(工)委,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部分区属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赴浙江省法纪教育基地开展领导干部专题警示教育活动,让一把手上了一堂“沉浸式”法纪教育课。一幕幕镜头,一声声忏悔,让一把手们心灵上受到极大震动,思想上受到深刻洗涤。以此为契机,普陀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了一把手谈“廉”想活动,让警示教育取得更实成效。同时,普陀区纪委监委还在《今日普陀》、“清廉普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专栏,头雁“谈廉”“诺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思廉”“践廉”。

  近年来,普陀区纪委监委将警示教育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实现“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局面。因人施教、因地制宜,普陀区纪委监委还通过编印《忏悔录》、拍摄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到案发单位组织召开案件剖析会等形式,做好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的警示教育。

  “我区某国企党员黄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问廉·促廉”群,普陀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面向被监督单位267位中层以上干部,以酒驾醉驾为主题开展第四期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今年以来,该纪检监察组紧扣干部纪律教育,开展“学案例 强基础 树新风”党纪教育活动,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警示在先,联合区财政局相关职能科室在线上平台开启主题教育,通过解析表现形式、精选典型案例、列举违反条例、分享相关热知识,以身边人身边事强化震慑效果,以普及知识点加固干部廉洁、正确履职基础,进一步压实“五张责任清单”落实。

  “这些典型案例不止警醒我们坚守底线,恪守纪律,也在业务知识方面给予我们启发、指导,受益良多。”普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位中层干部表示。截至目前,该纪检监察组已发布履职不力、经费支出不及时、资产出租不规范、酒驾醉驾等主题案例警示教育4期。

  普陀区纪委监委将年轻干部教育管理摆在突出位置,印发了《关于加强年轻干部廉政教育的指导意见》,引导各地各单位加强对年轻干部的警示教育,通过举行一次入职廉政知识测试、开展一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参观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加一次职务犯罪庭审旁听等“五个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抓住年轻干部这一群体,开展了丰富的教育活动。“青年检察干警担负着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但也面临社会环境的影响,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朝气蓬勃敢担当、清正廉洁保平安。”在普陀区检察院青年干警座谈会上,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及时传达上级纪委监委关于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并向40名青年干警作纪律强调。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精选了《纪律提醒(党员干部不能做的150件事)》《年轻干部廉洁教育案例读本》等廉政书籍,向80后中层正职干部点对点发放,组织开展持续性的读书体会交流活动,充分发挥廉洁文化的教育、引导、激励、浸润作用,增强年轻干部抵制腐败侵蚀的自觉性。

  “警示教育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一环。要不断丰富充盈警示教育资源库,坚持一案一通报、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同时,将地方海洋文化、红色文化中的廉洁基因融入警示教育工作,推动警示教育真正入脑入心、取得实效。”普陀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舟山市普陀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305/t20230511_95608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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