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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常态化澄清正名 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发布时间:2023-05-20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虽说身正不怕影子斜,但个别村民多次向各部门反映我滥用职权阻挠村民建房的问题,让我好一阵子工作畏首畏尾。感谢纪委同志核实问题后对我进行澄清正名,今后我一定放下思想包袱,以饱满的热情积极主动做好工作,用实际行动赢得乡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日前,丽水市莲都区丽新畲族乡副乡长雷某接过澄清通知书时激动地说道。在丽水,像这样为清白干事者撑腰、为担当作为者鼓劲的做法已成常态。
今年以来,丽水市纪委监委把澄清正名作为落实激励担当、勤廉并重要求,净化优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常态化推进澄清正名,着力用组织温暖为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保温、增温。一季度,全市共为70名党员干部、6家单位澄清失实检举控告,实现市本级、9县(市、区)全覆盖。
“我们在起底过程中筛选出拟澄清的失实检举控告问题18件,纳入备选库甄别后,已对包括反映省担当作为好支书、壶镇镇联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楼干强‘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问题在内的13件失实检举控告予以澄清。”缙云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强化示范引领,树立勤廉并重“风向标”,引领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丽水对近三年已办结失实检举控告进行大起底,将反映工作实绩优、群众口碑较好,或涉及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征地拆迁等基层一线岗位干部的失实检举控告作为优先澄清件,纳入“备选库”加以甄别及跟踪,在条件成熟一起澄清一起的基础上,每季度再筛选组织一轮集中澄清。
针对部分承办部门不敢、不想、不会澄清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制定了澄清条件和范围“正反清单”,并梳理了近三年澄清正名典型案例,按照不同澄清情形、范围、方式,编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指导案例和操作模式,有效提高澄清正名操作性和规范性。同时,还将澄清正名和打击诬告陷害工作纳入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数”指标体系,单设“保护党员干部担当干事激情”指标,树立激浊扬清鲜明导向。
“我们围绕澄清正名启动、实施、反馈等各环节,优化流程规范、统一文书模板,构建了‘申请—评估—复核—澄清—反馈—备案’闭合链条,指导全市规范化、精细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干部要清白,组织还清白。该市开通了直接受理被举报人提出书面澄清申请的“绿色通道”,对相关检举控告快速核查、定期评估、及时澄清,并成立了由信访、审理、案管等部门组成的“澄清质效评估小组”,从“是否核查全面、是否结论清楚、是否处置到位”等方面对拟澄清事项办理质量、公开澄清预期效果进行评估,确保每一起澄清事项经得起考验。
“感谢组织的澄清正名,打消了我思想上的一些包袱和疑虑,我将继续努力投入工作。”今年3月,松阳县纪委监委在收到反映该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站长蔡某某在疫木除治验收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信访反映时,立即进行核查,在查明信访反映问题失实后,及时为其澄清正名,并将相关结果同步反馈给其所在单位党委及“一把手”,确保组织关心、关爱到位。
为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信心,该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扎实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多措并举体现监督执纪力度和温度。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根据工作需要及被澄清对象意愿,同时对党员干部本人及所在单位进行回访,听取被澄清干部想法、领导评价和同事意见,重点了解其精神面貌、工作表现和思想认识,按“一人一档”制作回访台账,并将澄清正名情况纳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定期通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作为选人用人、评先评优等的参考依据。
“我们将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常态化推进澄清正名工作,旗帜鲜明相信支持、关心爱护勇于担当负责的党员干部,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让监督执纪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丽水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丽水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304/t20230419_92873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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