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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补助费去哪儿了?

发布时间:2023-05-20 来源: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车辆在蜿蜒的道路上行驶了近4个小时,中午时分,巡察组一行三人驱车赶到距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城200多公里的象明乡安乐村石良子小组。随后,巡察组开始深入实地核实村民反映的农业技能培训情况。

  “阿叔,县农业农村局是否到你们村小组开展过技能培训?”巡察组人员向正坐在树下聊天的几位村民问道。

  “到我们村来培训过,主要是教我们茶叶种植和炒茶方面的技能,对我们老百姓来说还是很实用的。”其中一名村民回答道。

  “我听说其他村小组技能培训结束后还管伙食,我们村也来培训过几次,怎么一次都没安排?”另一名村民向巡察组问道。

  这是前不久,勐腊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巡察时下沉走访象明乡安乐村石良子小组了解情况时,几个村民向巡察组反映的情况。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记下了,会尽快向县级相关单位和乡里进行核实,并答复你。”巡察组根据群众反映,再次来到这里核实情况。

  “有些村开展技能培训结束后确实给参与培训的村民用餐,有些村培训结束后就各自回家,未安排就餐,主要是来培训的人安排的。”跟着巡察组一同走访的村委会和村小组干部解释道。

  技能培训到底有没有伙食补助呢?当即,走访人员就通过电话向巡察组长反映了此事,组长立即安排组员与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培训的人员对接,经核实,技能培训经费是按参训人员的人数拨付的,每人每天50元的补助标准,并拿出象明乡参与培训村民签字的花名册和银行支付凭证给巡察组查看,钱都按乡上报来的人数如数拨付给了象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务人员如实说道。

  既然有培训用餐补助,上级也把钱拨付了,部分村却未在培训结束后用餐,那培训用餐补助费到哪里去了呢?

  “有些村培训结束后没有用餐的情况确实存在,培训经费的使用主要是我们主任负责。”象明乡农业服务中心几名授课的工作人员回答道。

  问题最终归结到象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鲁某某身上。巡察组开门见山地向鲁某某问道:“你们在组织村民扶贫技能培训期间有没有用餐补助?”

  “有的,来参加培训的村民每人每天有50元的餐费补助,但我们不发现金,就是做成自助餐等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自行用餐。”巡察组人员接着追问,“有没有培训结束后没有用餐的情况?”“没有,只要组织技能培训都是用餐的,如不保障用餐那下次组织培训村民都不愿来了,村民参与培训用餐都是签字的,我们按参训人数到县农业农村局核账,而且经费由县农业农村局保障。”面对巡察组的提问鲁某某回答道。

  “我们走访了一些村小组,听到群众的一些反映,你讲一下龙谷村小组、石良子村小组培训结束后在村里的什么地方用的餐,用餐人数有多少?”沉默了许久后,鲁某某见事情瞒不过去,最终就将套取培训经费的事情和盘托出。

  2019年以来,县农业农村局为完成技能培训任务,将农业方面技能培训的事项交由下属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来完成。“一开始培训结束后还能按照补助标准给村民做自助餐,后来发现有的村民培训结束后就直接回家或上山干活去了,吃饭的人越来越少了。我就产生了从培训经费里捞点的想法,来处理平常欠食馆和车辆维修的费用,只要在培训时控制好授课时间,还没到饭点提前结束培训,就不用准备用餐了,按参加培训时的签名到县里核培训人员经费,但这些套取的钱我可一分钱没装自己兜里。”鲁某某解释道。

  经核实,鲁某某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开展技能培训的方式共套取6个村小组用餐补助费用2万元,巡察组将该问题作为边巡边移问题线索向县纪委监委移交。

  “老百姓的心中有杆秤,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表示,巡察就是要设身处地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做深做实巡察工作最终要看上级的政策是否让老百姓真正受到实惠落到实处,通过深入田间地头了解群众所想、所需、所盼,真正搭建起巡察工作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金国强)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yunlingyaowen_0518/120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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