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监督合力 规范文明执法
屏南县建立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院法律监督衔接机制
(陈秀 江海欣) 近日,屏南县委政法委与县检察院共同签署了《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县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衔接办法》(以下简称《工作衔接办法》)。
《工作衔接办法》旨在通过将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县检察院法律监督有机结合,针对政法单位执法办案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在注重发挥执法监督的政治性、政策性的同时,结合法律监督的法定性、专业性,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促进执法司法环节政法各单位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