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政法委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十项行动”的38条措施。市司法局深入落实市委政法委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积极回应乡村困难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保障困难群众获得优质法律援助。
构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体系。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依托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织密以法律援助机构为主体,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为补充的服务网络,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援助转办及12348天津法网网上申请等渠道,构建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便民服务体系,为乡村群众提供全时空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举措。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畅通“三农”案件和特殊群体的服务渠道。深化“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部分区探索司法所就近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初审、转交,鼓励有条件的法援机构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受援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进一步规范农民工欠薪求助案件转办工作,通过“跨省协作”“联动处置”“优化流程”等措施,降低农民工讨薪成本,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通过全流程监管、旁听庭审、案件质量评估、受援人满意度调查、征询办案机关意见等多种方式,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在司法部通报的2022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结果中,本市刑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优良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持续发挥优秀案例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法律援助人员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