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全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整治工作,近日,山西省检察院成立由分管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检察机关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四项主要任务:一是依法从严惩处粮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确保高质效办理每一起涉粮案件;二是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全方位夯实保障全省粮食安全根基;三是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办案的满意度;四是总结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切实达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宣传发动、实施、汇总三个阶段。在宣传发动阶段,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在实施阶段,检察机关将建立涉粮案件“绿色通道”,实现涉粮案件优先办理;通过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提升办案能力;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溯源治理;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汇总阶段,检察机关将精心选编和公开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省检察院将对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