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尚小,一辈子还长,虽然车祸夺走她一只脚,她并没有失去生活的勇气,但是每当看到其他小朋友独自行走,她那眼里充满了渴望,渴望能像其他同学一样拥有健全的脚......”
起初,在收到这起司法救助案件材料时,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感觉和平时的救助案件一样,但当看到救助申请书上的这几行字时,法官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很想为这个“折翅的天使”做点什么。
从“被动救助”到“主动救助”
小丽(化名)年仅12岁,父亲在她6岁的时候就遭遇车祸离世,家庭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爷爷奶奶又患有高血压需要药物治疗,小丽和妹妹的学费生活费,都靠母亲打零工赚钱来维持。
屋漏偏逢连夜雨。小丽10岁时,在一次放学回家途中发生车祸,造成小腿截肢。虽然案件已宣判生效,但只执行到5000多元,对于后期高昂的植皮、更换假肢和生活费用来说就是杯水车薪。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立马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向司法救助协同中心共建部门市妇联、残联推送小丽的基本情况,共商共举救助措施。
从“独角戏”到“大合唱”
“六一儿童节马上就到了,我们可以为小丽提供学习用品,发放慰问金。”“我们可以提供心理咨询。”“我们可以帮忙申请一些救助。”“后续入学和换假肢我们也可以提供帮助。”......承办法官的电话响个不停,这些都是司法救助协同中心各部门回复过来的一条条暖心的救助举措。
“在司法救助协同中心成立以前,司法救助救助渠道单一,救助方式有限。”承办法官感慨道,如今成立了司法救助协同中心,可以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综合运用经济救助、学业资助、心理安抚等形式,把各共建单位救助工作的“独角戏”融汇成多方参与的“大合唱”,实现救助效果的最大化和长效化。
从“一次救助”到“长期关怀”
5月29日,承办法官和市县两级妇联、残联工作人员带着学习用品、慰问金和司法救助决定书前往小丽家,了解她目前生活学习状况。“今天刚好是我的生日,这是我收到的最美的生日礼物,我感到很暖心,谢谢你们。”没有过多华丽的辞藻,小丽只是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谢谢”。
“在与她聊天中可以感受得到,虽然经历了这么多的不幸,但她仍然对生活充满了美好的希望。”临别时,承办法官和共建部门人员再次鼓励小丽好好学习、好好生活。
据悉,这是继司法救助协同中心成立后,首个由多部门联合救助的案件。下一步,龙岩中院将深入落实市委“打好大爱龙岩牌”工作要求,运用好协作平台,发挥好救助合力,传递好司法温度,延续好司法关怀,推深做实“龙岩市司法救助协同中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充沛的暖色司法服务和保障。(龙岩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