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观察 > 父亲行窃竟喊儿子“帮忙” 如此以身作则可真“刑”

父亲行窃竟喊儿子“帮忙” 如此以身作则可真“刑”

发布时间:2023-06-04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李璐 赖跃迅)都说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但这位父亲不但不以身作则,自己行窃竟喊儿子“帮忙”,最后把儿子也带入歧途。近日,三明市清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陈某飞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陈某飞的儿子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2年8月11日晚,陈某飞和儿子陈某来到无人看守的在建小区工地,用事先准备好的锯子等工具,对升降机的电缆线进行切割。父子俩分工明确,陈某飞将电缆线锯成段,陈某负责搬运。由于盗窃的电缆线重达1500斤,他们往返两次运输后,消失在茫茫夜色中。4天后,父子俩又来到另一处工地,故技重施偷窃1000多斤电缆线,并将电缆线中的芯线剥离,卖至某收废品站。

  清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飞、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中陈某飞盗窃数额巨大,陈某盗窃数额较大,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陈某飞、陈某共同实施盗窃,是共同犯罪。其中陈某飞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对其参与全部犯罪处罚;陈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陈某飞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二人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清流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3/gedidongtai_0530/3081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