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璐 赖跃迅)都说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但这位父亲不但不以身作则,自己行窃竟喊儿子“帮忙”,最后把儿子也带入歧途。近日,三明市清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陈某飞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陈某飞的儿子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2年8月11日晚,陈某飞和儿子陈某来到无人看守的在建小区工地,用事先准备好的锯子等工具,对升降机的电缆线进行切割。父子俩分工明确,陈某飞将电缆线锯成段,陈某负责搬运。由于盗窃的电缆线重达1500斤,他们往返两次运输后,消失在茫茫夜色中。4天后,父子俩又来到另一处工地,故技重施偷窃1000多斤电缆线,并将电缆线中的芯线剥离,卖至某收废品站。
清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飞、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中陈某飞盗窃数额巨大,陈某盗窃数额较大,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陈某飞、陈某共同实施盗窃,是共同犯罪。其中陈某飞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对其参与全部犯罪处罚;陈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陈某飞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二人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清流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