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谢薇走进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课堂”。
谢薇法官针对学生们正处于青春期这一特殊阶段,对新鲜事物好奇心强、辨别是非能力弱的特点,围绕《民法典》中侮辱、诽谤他人、侵犯他人身体权、健康权的行为要承担的民事责任等方面进行宣讲。同时将民法典与刑法相结合,以各类新鲜案例为题材,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让学生们感受《民法典》与生活的密切关联,让同学们知晓哪些行为应当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谢薇法官采用问答的形式,与同学们进行互动,同学们踊跃发言,现场气氛活跃。最后,谢薇法官教育引导同学们严于律己,遵纪守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拒绝校园暴力,不做残忍的“施暴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不做沉默的“受害者”,营造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法治课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这堂课收获很多,增强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以后要更加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绿园法院将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以“法治副校长”工作为依托,持续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工作,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观念,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用心用爱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