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知道错了,我以后会改过自新,好好念书,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被告人小明(化名)于高三在校期间,为获利收购同学和他人银行卡,共计51张,后出售给他人使用,该行为违反信用卡管理规定,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经承办人了解,小明无不良嗜好,但学习期间愿意与外界人员来往,人员交往复杂,受外界影响严重。“少年审判的对象是触犯刑法的未成年人,而非普通的罪犯,除了案件本身,还有他们刚刚开始的人生!惩罚不是目的,每个孩子的人生都不应该止于一纸判决书!希望庭审之外的有效帮教,能够帮助迷途中的孩子扫清头顶的阴霾!”前郭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如是说。
5月24日上午,承办法官特邀心理咨询师冯玉玲为小明进行心理疏导,并邀请前郭县关心下一代青少年委员会副主任列席参加座谈。
法官先是通过自身的审判经验和社会热点新闻,向小明以案释法,让小明认识到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手段、风险及社会影响。希望小明以后能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防范诈骗的能力。
之后,心理咨询师通过引导发问的方式,循循善诱,让小明诉说自己做出这样行为的原因,经过1个多小时的心理疏导,小明渐渐打开心扉,终于袒露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心理咨询师耐心解惑,并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疏导方案。小明表示,会吸取这次教训,不会辜负法院和法官们的一片苦心,绝不再犯。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下一步,前郭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延伸司法服务,加强对失足未成年人的判前判后心理辅导,为失足青少年指引方向,将法律赋予温度,将法理与情理贯穿于审判之中。同时深入学校、社区、乡村加强青少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