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驾驶机动车要考取对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后才能驾车上路。然而,有人不仅无证驾驶,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妄图逃避责任。
2023年05月29日13时16分许,一辆号牌为桂BDP***“宝骏”牌小型轿车沿河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河西小学路段时与罗某驾驶桂BC5***牌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后又与停放在路边的4辆二轮电动车及一辆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多辆车损坏,罗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桂BDP***牌小轿车驾驶人直接驶离现场。
事故发生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工作。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后,民警锁定了嫌疑人韦某并多次电话传唤韦某到大队接受调查,但韦某并没有到案。
29日23时许,韦某来到大队投案自首,对自己弃车逃离现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韦某供述,当天他去潭中医院拿药,随后准备回西环二手车市场,行驶至事发路段时不小心撞到了停在路边的小车和几辆电动车。发生事故后他看到现场有人围了过来,而他没有驾驶证,一心慌就直接开车驶离了现场。
当民警问其为何没有驾驶证还开车时,韦某表示他正在考取驾驶证,平常朋友也会教他开车,当时他想去拿药,便侥幸上路了。后面他接到交警打来的电话,但因为不敢开车了便等家人下班后送他来交警队接受处理。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交警部门将拟追究韦某无证驾驶和逃逸责任。
柳州交警提示: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第一时间拨打“110”或“122”报警电话报警,如有人因事故受伤应当第一时间抢救伤者,并等待交警到现场进行调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切勿为了逃避责任选择逃逸,否则必定受到法律的严惩!